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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公开招标(比选)程序,确定以下单位为漕宝路园区人才公寓水土保持及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论证的实施单位:

  上海名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7日。公示期间,对此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之前将意见发至邮箱huangjifeng@sibs.ac.cn或lyren@sibs.ac.cn(请留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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