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原已确定上海世纪都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漕宝路园区19、20、25号楼修缮项目设计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近期,双方就合同条款开展了多轮磋商,由于该司始终坚持要求签订“开口合同”(即合同价款可调),与比选报价原则存在实质性冲突,双方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为避免延误项目推进、降低双方合作风险,我所将不再就本项目与上海世纪都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磋商。
后续我所将按照比选专家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延位列第二的上海东大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现予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日一2026年4月3日止。公示期间,对此如有异议,请邮件联系jjb@sinh.ac.cn(请留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将不予受理。
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