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漕宝路园区人才公寓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查验
1.2 采 购 人: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
1.3 项目概况:
漕宝路园区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漕宝路500号园区西南角,建筑面积20118平方米(其中地上17118平方米,地下3000平方米,局部人防规划)。项目东侧近园区绿化、西侧沿桂平路、南侧为园区保留建筑(近桂莘小区)、北侧为园区绿地。拟新建两幢建筑单体,其中建筑单体一为地上十五层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19998平方米;建筑单体二为120平方米园区配套垃圾房。
2.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比选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财政资金
2.3 采购范围:本次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对象为建筑面积1999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的人才公寓(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园区配套垃圾房。
2.4 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15万元(含税)。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工作并提交报告,协助建设单位通过综合验收。
2.6质量要求: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表(2025版)》(沪建质安〔2025〕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5〕173号)等文件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并且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表(2025版)》,确保工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表(2025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检查和评定技术导则(2023版);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等。
2.7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不发生各类安全问题,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供应商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的要求,必须是同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与“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中备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且在上述2个系统中备案的服务类型需同时具备“消防安全评估”和“维护保养检测”(须提供两个系统查询结果);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近三年(2022年3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2)业绩要求:
近2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2年)内具备2个及以上同类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含签订日期等相关信息的服务合同并加盖公章。】
(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项目团队成员配置满足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
(4)信誉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联合体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供应商自行在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网站http://www.sinh.cas.cn下载比选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17时00分,参与比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于2025年6月13日17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0号4号楼301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个日历日。
5.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名和(或)盖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2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5.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6.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响应文件。由比选专家在比选评审会现场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0号4号楼301室
联 系 人:雷贺辉、朱宇舟、王玉成
电 话:021-64278322、021-54655070
2025年6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