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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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比选程序,确定以下单位为漕宝路500号园区19、20和25号楼房屋检测实施单位:

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5日止。公示期间,对此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至jjb@sinh.ac.cn(请留姓名和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

基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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