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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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组、各部门:

  自2022年1月18日起,恢复日常财务服务业务。立足服务研究所科技发展,部分现已优化与调整的相关事项如下:

  1.报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5:30(节假日除外)。

  2.报销方式:全面启用就近自助投递机投递服务。

  投递报销机开机时间:每天6:00-23:00(含节假日)

  就近投递报销地点:(1)新生命大楼 1705 室;(2)信息中心一楼阅览室旁;(3)生科大楼 261 室(财务与资产处)旁

  3.线上审批:自2022年起,分类分批全面实施完成ARP 线上审批(含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所领导)服务功能。其中:科研核算账号,1月20日起系统启用试运行,3月底完成全面上线;非科研核算账号,3月底前分步实施完成全面上线工作。

  4.票据识别与验真:自1月18日起,新一代ARP综合财务系统启用国税总局批准的票据识别与验真智能财务服务功能。凡报销发票(含电子发票)逐一扫描上传后,通过验真识别的,无需再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发票查验平台进行真伪检验查询结果截屏”和“电子发票报销说明”2个报销附件材料。

  5.公务之家:自1月18日起,全面启用“公务之家”智能财务服务功能。凡通过公务之家购买机票、火车票,可直接对接新一代ARP综合财务系统差旅报销业务,凭打印纸质发票进行报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上传附件及发票验真等报销附件材料。

  6.银企互联:自3月起,启用新一代ARP银企互联智能财务服务功能。5月底前,实现财务报销审核后即时的银行付款通知等功能;争取年底前,实现银行手机端研究组资金实时查询功能。

  7.会计凭证电子化调阅:分别于3月底前、年底前分批分步实现自2021年10月份以来、2021年初以来的会计凭证电子化线上申请调阅服务。

  8.经费执行预警:自2022年起,分批分步实行ARP课题核算账号经费执行预警功能。

  9.其他事项:

  (1)确因客观原因尚无法办理报销的2021年度票据发票,报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公务机票购买、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对于应执行未执行的报销业务不再受理。

  (3)新一代ARP系统优化调整前,已提交的业务单据,按照原方式运行;衔接期间,需线下运行由财务人员服务和指导。

  上述安排予或工作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支持!

 

财务与资产处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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