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人全称: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

  2. 项目名称:漕宝路园区人才公寓水土保持及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论证

  3. 项目地点:上海市漕宝路500号园区西南角

  4.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

  漕宝路园区人才公寓,拟在漕宝路500号园区西南角新建,园区建设总用地面积43963.4平方米,东侧临近上澳塘河道及防汛设施。

  漕宝路园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20118平方米(其中地上17118平方米,地下3000平方米)。项目东侧近园区绿化、西侧沿桂平路、南侧为园区保留建筑(近桂莘小区)、北侧为园区绿地。拟新建两幢建筑单体,其中建筑单体一:人才公寓地上十五层,建筑面积约19998平方米;建筑单体二:园区配套垃圾房120平方米。

  5. 投资规模:11403万元

  6. 比选主要范围及服务内容:

  签订委托合同后,按建设单位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漕宝路园区人才公寓等所涉及的水土保持及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论证相关工作:

  1) 水土保持:

  ① 设计方案报批阶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通过行业内专家评审,取得水务等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② 施工期间及后期,完成水土保持相关监管事项,并提供水务等主管部门相关许可事项从实施过程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技术服务,提交报告内容深度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及上海市相关要求,并通过行相关评审、政府验收,最后完成甲方归档等要求,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2) 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

  ① 完成专项论证报告的编报、通过行业内专家评审,取得水务等主管部门相关许可或批复。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

  1. 水土保持: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情况,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编制、评审、验收等工作。

  2. 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地下公共工程防汛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情况,完成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编制,通过评审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三、服务周期

  中标单位的服务期限为:自中标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竣工相关评审并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最终必须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批复及规划验收批复或许可。

  四、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比选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问题;

  2. 具有以下任一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水利工程专业类乙级、环保专业(三级)等等各种相关专业资质。

  五、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2日

  六、比选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下午17点

  (请在截止时间前预先电话联系当面送达具体时间)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2、比选地点:上海市岳阳路320号

  八、比选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1. 比选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比选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

  3. 本公告“四.2”中所提资质;

  4. 可以圆满完成本公告“一.6”及“二”中所提要求(主要范围、服务、工作内容和标准等)的承诺书;

  5.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1.5万方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专项验收业绩,以及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业绩各至少两份。

  *其中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验收批复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6. 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勘察或者水务方向(含水利、岩土、水文等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报告编制团队人员名单及介绍;

  7. 服务费报价单(应包含此项目编制、评审、专家费、获取批复或许可及至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装袋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九、中标

  建设单位将根据综合评分确定。

  十、控制价

  本项目服务费不得高于23万元。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320号 生理大楼139室

  电话:021-54920379、021-54920067

  联系人:任莉玥、黄继锋

附件: